6213 聯茂
注意與處置公告截至 2026/11/02 · 天數從上次處置公布之後起算(上次公布 2026/10/07),只算第一到第八款
差一天:10 日 6 次
截至 2026/11/02,下一個交易日若再被列注意,就會達到處置標準。
每一天被列注意的原因
共 21 天只有第一款到第八款的注意會計入處置,第九款以後(週轉率、借券、當沖比等)只是公布,不算天數;每次處置公布之後重新起算。
| 日期 | 款別 | 交易所公告原文 | 收盤 |
|---|---|---|---|
| 2026/11/02 | 六 | 11月02日之本益比為 101.71,且股價淨值比為10.56 。另當日週轉率為 5.63%,暨台灣摩根證券商成交賣出金額達新臺幣壹億元以上,且占當日該有價證券總成交金額比率為11.22%。單一投資人當日賣出該有價證券之成交金額占當日該有價證券總成交金額比率10%以上,且達新台幣壹億元以上﹝第六款﹞。 | 656.00 |
| 2026/10/30 | 六 | 10月30日之本益比為 106.51,且股價淨值比為11.06 。另當日週轉率為 5.66%,暨美商高盛證券商成交賣出金額達新臺幣壹億元以上,且占當日該有價證券總成交金額比率為13.32%。單一投資人當日賣出該有價證券之成交金額占當日該有價證券總成交金額比率10%以上,且達新台幣壹億元以上﹝第六款﹞。 | 687.00 |
| 2026/10/29 | 十三 | 10月28日之最近六個營業日之當日沖銷成交量占最近六個營業日總成交量比率63.55%,且10月28日當日沖銷成交量占該日總成交量比率68.55%﹝第十三款﹞。 | 745.00 |
| 2026/10/28 | 六 | 10月28日之本益比為 120.62,且股價淨值比為12.52 。另當日週轉率為 5.37%,暨台灣摩根證券商成交賣出金額達新臺幣壹億元以上,且占當日該有價證券總成交金額比率為11.58%。單一投資人當日賣出該有價證券之成交金額占當日該有價證券總成交金額比率10%以上,且達新台幣壹億元以上﹝第六款﹞。 | 778.00 |
| 2026/10/27 | 六 | 10月27日之本益比為 115.66,且股價淨值比為12.01 。另當日週轉率為10.21%,暨台灣摩根證券商成交賣出金額達新臺幣壹億元以上,且占當日該有價證券總成交金額比率為11.10%。單一投資人當日賣出該有價證券之成交金額占當日該有價證券總成交金額比率10%以上,且達新台幣壹億元以上﹝第六款﹞。 | 746.00 |
| 2026/10/22 | 六 | 10月22日之本益比為 120.47,且股價淨值比為12.50 。另當日週轉率為10.64%,暨台灣摩根證券商成交賣出金額達新臺幣壹億元以上,且占當日該有價證券總成交金額比率為11.87%。單一投資人當日賣出該有價證券之成交金額占當日該有價證券總成交金額比率10%以上,且達新台幣壹億元以上﹝第六款﹞。 | 777.00 |
| 2026/10/08 | 一二 | 最近六個營業日累積收盤價漲幅達26.55%。且六個營業日起迄兩個營業日收盤價價差達164.00元﹝第一款﹞。最近六十個營業日起迄兩個營業日之收盤價漲幅達140.59% 。最近九十個營業日起迄兩個營業日之收盤價漲幅達174.23% ﹝第二款﹞。 | 806.00 |
| 2026/10/07 | 一二十三 | 最近六個營業日累積收盤價漲幅達25.78%。且六個營業日起迄兩個營業日收盤價價差達173.00元﹝第一款﹞。最近九十個營業日起迄兩個營業日之收盤價漲幅達197.57% ﹝第二款﹞。10月06日之最近六個營業日之當日沖銷成交量占最近六個營業日總成交量比率67.74%,且10月06日當日沖銷成交量占該日總成交量比率68.68%﹝第十三款﹞。 | 796.00 |
| 2026/10/06 | 一二 | 最近六個營業日累積收盤價漲幅達28.84%。且六個營業日起迄兩個營業日收盤價價差達167.00元﹝第一款﹞。最近九十個營業日起迄兩個營業日之收盤價漲幅達202.67% ﹝第二款﹞。 | 787.00 |
| 2026/10/05 | 一二 | 最近六個營業日累積收盤價漲幅達34.03%。且六個營業日起迄兩個營業日收盤價價差達156.00元﹝第一款﹞。最近九十個營業日起迄兩個營業日之收盤價漲幅達172.69% ﹝第二款﹞。 | 751.00 |
| 2026/10/01 | 十三 | 09月30日之最近六個營業日之當日沖銷成交量占最近六個營業日總成交量比率60.20%,且09月30日當日沖銷成交量占該日總成交量比率71.72%﹝第十三款﹞。 | 642.00 |
| 2026/09/22 | 六 | 09月22日之本益比為84.19,且股價淨值比為8.74。另當日週轉率為 5.86%,暨台灣摩根證券商成交買進金額達新臺幣壹億元以上,且占當日該有價證券總成交金額比率為13.40%。單一投資人當日買進該有價證券之成交金額占當日該有價證券總成交金額比率10%以上,且達新台幣壹億元以上﹝第六款﹞。 | 543.00 |
| 2026/09/17 | 十三 | 09月16日之最近六個營業日之當日沖銷成交量占最近六個營業日總成交量比率66.85%,且09月16日當日沖銷成交量占該日總成交量比率65.38%﹝第十三款﹞。 | 495.00 |
| 2026/08/28 | 十三 | 08月27日之最近六個營業日之當日沖銷成交量占最近六個營業日總成交量比率61.36%,且08月27日當日沖銷成交量占該日總成交量比率63.38%﹝第十三款﹞。 | 582.00 |
| 2026/08/14 | 一 | 最近六個營業日累積收盤價漲幅達25.41%。且六個營業日起迄兩個營業日收盤價價差達91.00 元﹝第一款﹞。 | 480.00 |
| 2026/08/13 | 一 | 最近六個營業日累積收盤價漲幅達33.04%。且六個營業日起迄兩個營業日收盤價價差達94.00 元﹝第一款﹞。 | 469.00 |
| 2026/08/12 | 一二 | 最近六個營業日累積收盤價漲幅達41.97%。且六個營業日起迄兩個營業日收盤價價差達123.00元﹝第一款﹞。最近九十個營業日起迄兩個營業日之收盤價漲幅達174.70% ﹝第二款﹞。 | 464.00 |
| 2026/08/11 | 一二 | 最近六個營業日累積收盤價漲幅達46.58%。且六個營業日起迄兩個營業日收盤價價差達142.00元﹝第一款﹞。最近九十個營業日起迄兩個營業日之收盤價漲幅達179.13% ﹝第二款﹞。 | 452.00 |
| 2026/08/10 | 一二 | 最近六個營業日累積收盤價漲幅達50.73%。且六個營業日起迄兩個營業日收盤價價差達138.50元﹝第一款﹞。最近九十個營業日起迄兩個營業日之收盤價漲幅達189.89% ﹝第二款﹞。 | 427.50 |
| 2026/08/07 | 一四 | 最近六個營業日累積收盤價漲幅達50.65%。且六個營業日起迄兩個營業日收盤價價差達126.00元﹝第一款﹞。且08月07日之週轉率為13.96%﹝第四款﹞。 | 389.00 |
| 2026/08/06 | 一十一 | 最近六個營業日累積收盤價漲幅達43.11%。且六個營業日起迄兩個營業日收盤價價差達135.50元﹝第一款﹞。六個營業日起迄兩個營業日收盤價價差達135.50元且當日收盤價為最近六個營業日收盤價最高者﹝第十一款﹞。 | 375.00 |
處置紀錄
近半年 4 次| 公布日 | 處置期間 | 條件 | 累計 | 內容 |
|---|---|---|---|---|
| 2026/10/07 | 10/08–10/19 | 連續三次及當日沖銷標準 | 4 | 展開公告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及當日沖銷量百分比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十月八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十月十九日﹝七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 3處置措施: 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二分鐘撮合一次)。 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
| 2026/08/13 | 08/14–08/20 | 連續三次 30 日內處置過 | 4 | 展開公告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且該股票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交易資訊。 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八月十四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八月二十日﹝五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 3處置措施: 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二分鐘撮合一次)。 b所有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
| 2026/08/10 | 08/11–08/17 | 連續三次 | 4 | 展開公告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八月十一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八月十七日﹝五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 3處置措施: 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二分鐘撮合一次)。 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
| 2026/04/22 | 04/23–05/11 | 連續三次及當日沖銷標準 | 4 | 展開公告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及當日沖銷量百分比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二十三日起至一百十五年五月十一日﹝十二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 3處置措施: 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 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